于是,当天晚上回家,黎苏又去那家蛋糕店买了两份榴莲布丁,准备贿赂一下哨兵先生。倒霉的是,出门时跟一个人小女孩迎头撞上,她的手背被划破了皮,小女孩被吓哭了,黎苏反而安慰了她半天。等她出来,坐上悬浮公交,手背上的伤奇迹般地好了,而且没留下一丝痕迹——莫非,这就是变异性基因的自愈能力?
高蒙发现今天黎苏在刻意讨好自己,不但做了可口的晚饭,还给他买了美味糕点。而此刻,从来不进他健身房的黎苏手里拿了块抹布破天荒走进来,一边装模作样地给他擦拭健身器材,一边却偷偷瞄他。
那种小心翼翼,偷偷摸摸,反而比平时更撩人,哨兵觉得全身似乎都有蚂蚁在爬,每个细胞仿佛都有能量在爆炸,平时只到声速的出拳速度一秒成了光速。
黎苏捡起哨兵刚用过的哑铃擦了又擦,直擦得哑铃几乎磨掉一层皮,哨兵终于停了下来。她屁颠颠跑上去,亲切地递上一杯水,水汪汪的大眼睛,一直盯着哨兵,也不说话。
高蒙浑身得劲,心情甚好地主动开口,“有事?”
小家伙这模样简直就像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准备向心上人告白。当然,作为她的哨兵,他非常愿意配合演这出戏,虽然他自己并不觉得他们之间还有告白的必要。
小说的常备桥段都是英雄救美之后,美人通常会以身相许,虽然离他救黎苏已经过去好些天,但迟来的以身相许什么的,还是很值得肯定的。
看小家伙欲言又止,高蒙难得投过去一个鼓励的眼神,以至于他今天看起来非常好说话。
“那个,”黎苏斟酌了一下,“一个月只做三把能量剑,其实,我觉得,多做一把剑也费不了多少时间。”
哨兵端杯子的手明显抖了一下,随即端得四平八稳。
“就为了这个?”
就为了这么一个破事儿,你勾.引了我一晚上?哨兵的气息明显不顺畅。
黎苏愣了愣,她差点忘记了,这位在发.情期,情绪估计不太稳定,于是她更加小心翼翼地将费洛开出的条件说了一遍。
钱当然不少,但那些材料对她更有诱惑力。
高蒙以他强大的意志力压住情绪上的暴动,表现了一下自己的大方,“这种事,你当然可以自己拿主意。不过你能想到跟我商量,这很好。费洛的人品不错,可以给他做。”
“亲爱的,你太通情达理了!我爱死你了!”黎苏完全没意识到自己的斯德哥尔摩症已经到了无药可救的地步。
而被人这样表白的高蒙,看着小家伙勾.引到一半就撂挑子走人,完全没能高兴起来。
作为他的女人,勾.引他都如此不敬业,难道这是C等级的基因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