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笑不得,这个条件怎么看怎么怪异!洛忧居然是沈清衣的表哥!可要我主动去约洛忧吃饭,我自问没这个胆。
但是,沈清衣又说,如果我不去的吧,那她绝对不会给我们画稿的!而且,她郑重地声明,不准告诉她表哥这是她的主意。
我在心里痛苦地挣扎了片刻,最终拉耷着脑袋,答应了她的条件,我不断地安抚自己,只是约同学吃顿饭而已,很正常,不能想歪,千万不能想歪!
脑海里突然灵光一闪,呵呵,我把芳带上,不就OK了吗?
沈清衣明显知道我的心思,她一句话瞬间把我拍扁在地上:哦,对了,你只能单枪匹马地去应战,要不然,承诺作废!
我不禁仰天长叹,神啊,打个雷劈死我算了!
晚上我躺在宿舍的床上发呆,明天就要约洛忧去吃饭了,可是用什么借口好呢?万一被拒绝了怎么办,到时他一定会觉得我很花痴!
想到这里我在心里狠狠地鄙视了一下自己,再怎么说自己也是社花一朵,我怎么能灭自己威风,助他人志气呢?失策、失策呀!
第二天,洛忧上午没有课,所以我是下午特意地在校园里等着他,我知道这是他的必经之路。我忐忑地等了差不多十分钟时,二(七)班的同学终于成群结队地走了出来。我不费吹灰之力就看到,一身白衣的洛忧。他天生就是衣架子,无论什么样的衣服穿在他的身上,都格外的出众。
但当我看到他的身边有三男二女与他并肩而行,我刚想踏出的脚步却犹豫了。进还是退,还成了一问题!
我深吸了口气,抬头刚好和洛忧四目相对,我冲他浅浅地笑了笑,洛忧低头和身边的几个人说了几句后,大步流星地朝我走过来。
“洛忧同学,我……我想请你去吃一顿饭,不知可否赏脸?”我硬着头皮开门见山。
“佳人相约,乐意至极。不过,你请客,我埋单!”洛忧看着我,眼里的星光在闪烁。我楞了一下,感觉有些不真实,他答应得未免也太爽快了吧?
“怡,你怎么了?”洛忧好笑地看着我,我感觉自己就像被雷劈到了般,当场石化,我的心微微地颤抖着,他叫我……怡,而且还叫得那么的顺口!
“没事,走吧。”我尴尬地笑了笑,率先往前走去。后来洛忧赶上了我,我们一起并肩地走向学校附近的小餐厅里吃了个西餐。
我讶异洛忧的吃相竟是如此的高雅,在他面前我感觉我更像个男生,至少在吃相方面算得上是吧。
不得不说,洛忧真的是一个百年难得一遇的优秀男生,无论是谈吐还是外貌都是绝对的压倒性他人。我很感激,他没有问我主动请他吃饭的原因。当然,最后是我请客,他埋单!看着洛忧温润的笑容,我的心一点一点地沦陷了。
吃完饭后,我和洛忧在校园里逛了起来,经过一顿饭的时间,我已没有刚开始时的拘谨。
“怡,听你这么说,我觉得你很宅耶。”洛忧爽朗地笑着。
我狡黠地看了他一眼:“呵呵,你也比我好不了那里去,根据你刚刚所说的,你比我这个宅女还要宅呢!”
“此宅非那宅,我的这种宅是因为我的工作所需,而你不同呀。”
“非也,我那也是工作所需呀。你想作为文学社的副社长加主编,我每天都要与稿子打交道,忙得很呀!”我夸张地叹了口气,引得洛忧差点捧腹大笑。
“怡,你真可爱!”洛忧突然冒出了这么一句话。难得的是,我直言不讳地点了点头,并没有太多别的情绪。
“怡,你觉不觉得,你的名字很有杀伤力?”洛忧偏过头看着我,眼里是止不住的笑意。
“知道,我当然知道!”我无奈地撇了撇嘴:“怡和咦同音嘛!”从小学到初中,这个名字都不知闹了多少笑话了。
最夸张的是,初一那一年,全班的同学都像疯了那样,说什么话都要在前面加一个“咦”字,害得我无数次想从地下暴走,如果可以,我还想请个法师回来做做法呢!
“哈哈……”洛忧很没风度地大笑起来,我不满地瞪了他一眼,连叫风度风度!
洛忧紧抿着唇,止住了笑,良久他才开口:“其实,我的名字也比你好不了那里去,因为很多人在光听名字的时候,都以为洛忧是个女生!”
“噢,你不说我还没注意到呢!”我笑得花枝乱颤,心里平平衡了好多,风水终于轮流转了!
洛忧满脸黑线,他很是无情地回了我一句:“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我当场被呛到了,回答的够绝!
“怡,忧,你们两个……”芳不知从何处走了过来,她翘起兰花指看是暖昧地看着我们,眼里闪着促狭的气息。我征了征,一时间不知该如何开口。
“HI,芳,我和怡刚吃完饭回来,现在到处走走。”洛忧扬起笑脸,温情地看着我。
芳凑到我的耳边贼笑着说:“嘿嘿,原来你们两个在约会!”我原本以为芳会生气的,但奇怪的是,芳并没有生气。以至于我忘了解释。
“怡,我先走了,你们慢慢聊,我明天再约你!”洛忧风轻云淡地扔下一句话,对我来说却是地雷,差点把我炸得晕头转向。
有了洛忧这句话,无论我怎么解释,芳都坚信不移地肯定我和洛忧在交往。套用她的话就是:校草社花配,天下第一绝!
之后的几天,我都与洛忧共进晚餐,当然,我还把芳给拉上了。有了芳这个大话筒,我们的话题变得更广阔了,连琴棋书画都涉及了。
经过多天的了解,我们发现洛忧简直是全能,基本上什么都会。他读的是计算机科系,但金融、行政管理、外语等都有很深的见解,尤其听他说到外语的时候,芳和我都忍不住要膜拜外加90度仰望了!人才呀,竟然精通英、法、韩三国的语言!
在洛忧的光环下,英语6级的我和英语4级的芳第一次有了要挑灯夜读的冲动。尼码,太丢人了,神哪,给我一碗强力记忆汤吧,我要报考八级英语!
4天后,我如愿以偿地拿到了沈清衣的画稿,看着上面一张张透着灵气的素描。我满意地笑了,一切居然进展得那么的顺利!而我和洛忧之间的感情,似乎也发生了化学般的微妙变化。
芳则经常取笑我,有贼心没贼胆,人家洛忧都主动了,我却还在原地踏步!我回眸一笑调侃芳说:“你还不是一样,有贼心没贼胆!明明喜欢着洛忧,却总是装作路人那样,少拿我开唰。”
“错,根据校园恋爱达人法则第8条,我这种叫崇拜,当然,也可以说成是喜欢,但绝对不是爱慕。只有我和他知道,我的这种崇拜是有多么滴纯洁!”
我的嘴角狠狠抽了抽,我当然知道芳说的他是谁,写情书想整她的贼大海嘛!我在心底又为贼大海默哀了三分钟,看吧,贼大海你把芳毒害得还真的不是一般的深!
周末,洛忧邀请我去爬山,我从小就不喜欢运动,但对爬山却兴趣有加。我喜欢“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登高方始远,天地纳于心”的绝佳视觉享受!
洛忧穿着一身红白相间的运动服,这样的他显得更修长写意了。当穿着一套浅蓝色运动服的我出现在洛忧面前的时候,我捕捉到他眼里一闪而过的惊艳,这是芳给我挑的,她说蓝色比较符合我的气质。而事实证明,她的眼光是非常的毒辣
也许是太久没运动了,爬到半山腰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半个人都要报废了,只有大口喘气的份。洛忧好笑地看了我一眼,然后,从背包里拿出一瓶水打开,递到我的面前:“怡,你的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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