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破晓就出市。
当然了,偶得一笔意外之财的小摊贩,人也相当的精明,强压着激动的心情回去,家里谁也没有多说一句,只将那五十两的银票,细细的藏起……至于那些饼子,他随口编了个瞎话,说是半路被冲出来的野狗抢了。
粥散了,饼也没了,这一天……没有一个铜子进帐。
唔!
小摊贩说的是实话,没有铜子,却有银子。
但这个秘密,他不会跟任何人说。
……
重新购买了马车,行李,吃食,马小雅换回了女装,一身上好的绫罗绸缎,做工繁琐,又光彩照人,立时就从一个粗鲁的乡野“小子”,变回了高大精上的各种傲娇美。
锦朝也同样一身鲜衣怒马,气质高,形像佳,转眼就从一个从来见不得光的暗卫死士,变成了浊世的翩翩佳公子。
但是,他多少是有些不适应的啊!
“小雅,这些衣服……会不会很贵?”
锦朝略略不安的问,身为“哥哥”,总是要让妹妹来照顾,大男人主义,他过不去。
“放心,也贵的,就几十两银而已。”马小雅笑嘻嘻轻描淡写,一句话,差点将锦朝给砸个跟头。
好半天,才张口结舌道,“几……几十两?”
“嗯!”
马小雅点头,“也就三十六两银吧!”
说完,又还嫌不够,再补一句,“宫祈玉跟凤天至就在身后跟着呢,花完了再朝他们要就是。”
碍于身份的敏感,无论是宫祈玉,还是凤天至,都不方便于光明正大的跟在他们身边。
于是,便也只好委屈他们,隐在身后,一路相护了。
当然,这个提议,绝对是马小雅的建议。
宫祈玉看锦朝不舒服,看凤天至更不顺眼,马小雅为免再出人命,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她带着哥哥前头行,凤天至伺候着宫六爷慢慢走……总之,死和尚不死贫道,只要哥哥活得好好,管他凤天至如何灰头土脸?
“你,你说什么?三十六两银,才得这么一件衣裳!”
锦朝一颗心,突然就怦怦狂跳,然后好久,才努力平复,脱口一句道,“我不穿!我们回去退了……”三十六两银,是他以前整整两个月的月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