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是北城区一个着名的美食街。
很多大混混都混迹在这里收保护费,根据魏子风给叶飞云提供的信息,大狗应该也活跃在这里。
找了一个地方停车,叶飞云来到了河西街,在人群里面穿梭着。
这里混迹的大多数是打工仔、混混还有夜晚打牌之后来吃宵夜的。
没用多久,叶飞云就发现了大狗一伙人的踪迹。
这个家伙在一家烧烤摊跟前喝着酒,一旁的大约都是小弟,一个个相谈甚欢。
叶飞云就近找了个摊位坐了下来,要了碗炒面,然后将帽檐压低。
大狗明显非常兴奋,大肆地吹嘘着什么,而且看到有妙龄女郎走过身边的时候,还吹起了口哨。
等了大约一个小时,大狗的小弟逐渐散去,只留下了两个人跟着他。
大狗大概是喝多了,所以准备去附近的一家KTV花天酒地去。
他手下的两个手下扶着他,三个人走起路来歪歪扭扭的。
叶飞云就像是一个影子般跟着他们,如果以他的侦察追踪的能力,会被这三个混混发现,那他也不要活了。
终于,河西街出来的一个窄巷之中,大狗因为喝多了,扶墙吐了起来。
叶飞云觉得这是一个绝佳的动手时机,所以立即大步上前。
“大狗,你还认得我吗?”
一只手拍了拍大狗的肩膀,背后传来了一个略显冷酷的声音。
正呕吐完擦着嘴的大狗听到这个似曾相识的声音,浑身吓的一哆嗦,赶紧扭头。
见鬼,竟然是他!
叶飞云虽然戴着一个鸭舌帽,但是大狗发誓,就算对方化成灰,也绝对不会忘记他。
大狗的两个手下吃惊不已,因为他们甚至还没有反应过来,这个家伙是怎么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走到老大身边的。
“喂,你他妈是谁啊?”
两人对看了一眼,立即冲了过来。
他们的手中有明晃晃的东西,散发着寒光。
是匕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