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心他会被别人抢走,后来仔细一研究,才发现是我太自卑了,总觉得自己配不上他,毕竟他那么耀眼,走在人群里,轻而易举地就能看到他,而我再普通不过。
这个毛病一直改不掉,就跟人经年累月产生的习惯一样,一时半会是改不掉的。
反正我们谁也没说服谁,就在那里一直僵持,我突然觉得他跟我一样,骨子里都是非常倔强的人,虽然表面上看起来都很随和都很好说话,但是一旦涉及到原则性的问题,谁也不会退让。
“在看什么,吃饭了。”李盛在厨房叫我。
我这才想起,刚刚是跟他来了他在法国买的房子,我有些不解,他们公司虽然也有业务在法国,但是完全没有必要在这里买套房子住吧,我头一次在他身上感受到了纨绔子弟这个词的含义。
离殇察觉我眼神不善,慢条斯理地跟我解释:“这不是我买的,这是我发过一个朋友的房子,只不过最近他在其他国家旅行,要好长一段时间才回来,所以我就借住一段时间。一来方便跟这里的同行打交道,另一方面则是……”
他看着我突然就不说话了。
我再傻也明白他说的意思,敢情他住这房子还跟我有关系,我突然之间有些佩服他,按理说,我要是他,再听到别人跟我说分手以后,绝对会把对方所有的信息跟资料通通删光,绝对不会再跟对方又任何牵连,毕竟爱情没了,尊严还是要的。
人嘛,不蒸馒头争口气。
我坐在沙发上无所事事,就像被扣留的犯人一样想走,人家根本不给我这个机会,他俨然把我当做重点看管对象,就连去倒杯水都是倒退着走。
感谢他如此重视我,我觉得回了国,第一件事,我就得去找人制面锦旗送给他,不然我怎么向他表达我内心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的感谢之情呢,我父母还没像他这样紧紧盯着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