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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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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身都难保。”

“沈岩,别这样。”她情不自禁地直呼其名,“这个公司比你想像中要大的多,我们不会有什么机会见面。”

她知道,他不过是嫌她碍眼。既然如此,不出现在他面前就行了吧。

“我给你两个选择。一,你拿了奖金后滚。二,你被开除后跟霍青一起滚。我知道你不喜欢伤及无辜,对么?”

言下之意就是她根本别无选择,只能选择第一条。

若是别人,没准她连反抗的心思都不会有。可是眼前威胁她的人是沈岩,这个男人的出现勾起了她内心已经死寂了很多年的愤怒,她靠近他耳边,一字一句道:“我不会走的,霍青也不会走。如果你容

不下我,那你就离开。”

他的眼角上扬,声音冷洌:“你以为我还是十年前的沈岩么,你呼之即来,挥之即去?”

她推开他的手,丝毫不惧他的眼神,“我也不是十年前的李夕了,所以你到底为什么出现,跟谁在一起恋爱,都跟我没关系。”

说完,她退至安全距离,望着那张渐渐陌生的脸,一字一句道:“沈岩,别太自以为事,不是每个人都非你不可。”

她的发香,散得太过匆忙。

沈岩望着空旷的办公室,鼻尖还隐隐飘浮着她发际的馨香。

他刚搬来不过一个多月,除了一张宽大的办公桌及上等的皮制沙发外,几乎没有其它家具。这里冷清、空寂、萧瑟。是他这十年来的人生写照,他已经习惯了隐于黑暗和角落的安静,锋芒尽散。可是在

她面前,却仍似个青涩懵懂的少年,棱角锋利如刃。

记得有一次偶然经过企划部,透过落地玻璃窗看到她的办公桌,简洁干净得不像话,和他记忆中那个总是邋遢凌乱的李夕完全扯不上边。

他按下免题键,向助理发号施令,“祁山,半小时后把企划部李夕的档案送进来。”

祁山的办事效率一向超出他的意料,二十分钟后,厚重的檀木门被人推开,祈山将档案放在桌上,简短扼要的说明道:“李夕,今年29岁,在[莱钰]工作六年,目前任职企划部策划专员。”

沈岩凝眉,“做了六年,只是个策划专员?”

这不合理,依李夕的能力,完全可以爬到更高的位置。

祈山点了点头解释道:“是的,这六年间,企划部部长lisa曾多次申请给李夕升职,但一直被上层驳回。”

“理由。”

祁山迟疑了片刻,回想起档案中的内容,字斟句酌道:“因为李夕有犯罪前科。”

沈岩的眉宇皱得更加深,玩味的重复着那两个敏感字眼,“前科。”

“是的,十年前因入室盗窃和故意伤人,被判入狱服刑一年。”祈山将档案翻到对应的页面,指着被标注红色的字体,“受害人叫梁美茵,法援署当时建议庭下和解,但是梁美茵坚持要起诉,最后因为

盗窃金额偏低,受伤者伤势不重,法官决定轻判,只判了一年。因为这件事,李夕被清华大学开除。六年前,霍青坚持要招李夕进公司,因为忌惮霍青的身份,公司中层没有人敢反对。但一直以李夕有前科为由,拒绝让她升职。”

十年前的李夕,只有19岁。她竟然还做过牢,这些事他并不知晓,他一直以为她当初抛弃他,是因为有更强的靠山可以保护她。

若沈岩没记错,梁美茵,是李夕的继母,李天栋的第二任妻子。

这些事与他没关系,他也没必要多费心思,沈岩直奔主题问道:“她跟霍青是什么关系?”

“情人。”祈山口中简单的两个字,让沈岩的嘴角荡起一圈冷笑,他随手翻了翻档案资料,抬头向祈山道:“说说她的家庭情况。”

“李夕的父亲李天栋之前是位高官,官任市长,十年前被检举受贿,因金额巨大,被判无期徒刑,六年前在监狱因肺癌去逝。李夕的生母很早就已经去逝,她的继母就是刚才提到的梁美茵,梁女士在李天栋入狱后一年改嫁。她还有个妹妹,名叫李雨,三年前因为车祸脑部受到严重撞击成了植物人,目前在桦山疗养院治疗。”

祈山还想再说下去,可是沈岩的手势却让他停下,“你先出去吧”

他不该让任何人去调查她的,他以为这十年她会过得很好,就算没有锦衣玉食,也不至于落魄至此。

有一种睽违许久的陌生情感在他的心口蔓延开来,那种感觉,似乎叫作心疼。

祈山的眼睛有片刻的停留,他能清晰的感觉出沈岩的情绪发生了变化,那双深锐的眸子里藏着伤感。

这份伤感,显然是因为李夕。

祈山之所以能够从一百多个应聘者中脱颖而出,成为沈岩的助理,除了在业务上的过人之处外,最重要的他拥有一种让沈岩格外青睐的好脾气,不怒、少言、寡语、沉稳。

因着这样的个性,祈山跟了沈岩四年,从来不曾和沈岩翻过脸闹过脾气,他就好像是沈岩的影子,他们朝夕相处如影随形,所有人都知道沈岩信赖他,就连买*这样的事都会交给他一手包办。但祈山却

从不会自恃颇高,仗着沈岩的信任,干涉或过问沈岩的任何决定。

李夕回到办公室,人还没坐稳,林诗音已经扑了过来,紧紧扣着她的脖子,面做狰狞状,“快给大爷从实招来,沈总叫你干吗去了?”

李夕累得不行,干脆放弃反抗,整个人靠躺在她怀里,有气无力道:“小女子一没财二没色,他叫我能干吗,还不是为了工作上的事。”

她也不算骗诗音,毕竟沈岩的初衷是跟她‘协商’关于决赛的事。

“你都不知道,公司里关于你的事已经传得漫天飞了,你可是头一个进沈总办公室的女人。孤男寡女也就算了,还待了足足半个多小时。沈美男就那么明晃晃地摆在你眼前,你说你没对他不轨,谁信啊。”

李夕没忍住白了她一眼,“你这话说的好像我不扑倒他我就不正常似的。你放心,且不说他已经有女朋友了,就算他单身,他也是你林诗音看上的男人,我再饥渴也不至于跟你抢男人。”

林诗音闻言不禁喜上眉梢,“这才乖嘛,来让大爷亲一个。”

李夕侧头避开她的樱桃小嘴,“赶紧干活吧,下星期就决赛了,你还有闲情逸致跟我*。”

李夕不说工作的事倒好,她一开口诗音就满肚子气,一张小嘴跟机关枪似的,“你以为每个人都跟你一样,成天就知道工作赚钱。我就不明白了,你成天当牛做马,咱们部门就属你最拼命,那帮老头领过你的情么?六年了,连李馨那个三八都升职当行政助理了。你可是个闪烁起来能戳瞎人眼的金子,他们却不当回事。”

李夕早听惯了这些抱怨,耳朵都快生茧了,她将做完的资料按下打印键,走到打愈前准备拿资料,“我只是想把份内的事做好,你少在那得瑟,平日里请假最多的就是你,迟到早退更是家常便饭。我

劝你最近还是收敛点,新来的那个副总长得是好看,可是人不一定好对付。你别等到哪天霍青也护不住你了,到时候你就乐极生悲了。”

诗音跟了过来,对李夕的奉劝权当耳边风,她往李夕身上蹭了蹭,笑得异常邪恶,“小夕,你该不会是为了败败才一直留在这儿的吧?”

败败是霍青的昵称,败家子的简称。

全公司都知道,李夕当初是被霍青领进来的,霍青力排众议,硬是把李夕安排进了企划部。当初部门里很多人不满她走后门,成天有事没事就找李夕的碴排挤她。加上lisa又看中了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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