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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章 甚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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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容易惊动他。

沈岩向来是个谨慎的人,这一点李夕比任何人都清楚。

“有事么?”她立下脚步望他,眼眸里没有一丝情绪。

十年时间,已经足够她学会将自己的愤怒掩盖的不露痕迹。

沈岩却开了车门下车,眼神睨向她手里提着的袋子,“不介意的话,请我吃顿饭吧。”

李夕扬唇朝他虚伪地讪笑,“沈总平日里吃惯了山珍海味饕餮盛宴,我们这种平民百姓的粗粮杂食,怕硌了沈总的牙。”

“我牙口不错,只要你不故意在米饭里塞石头,我都咽得下去。”说话间,他已经自顾自地走上台阶站在门口等她拿钥匙开门。

我当然不会塞石头这么便宜你,要塞也是塞砒霜鹤顶红之类的。李夕在心里暗自想着,却也是知道他的脾气,只要是他想要的,没人能拦得住。

“现在才下午三点,沈副总公事缠身,这么明目张胆的翘班,恐怕影响不好。”

沈岩侧身倚在门边,忽然说了句不着边际的话,“我只是,很好奇你做的饭是什么味道。”

淡淡地一句话,语气不轻不重不疾不缓,却瞬间让她就要泪流满面。

她用整整十年去忘记他,而他

他只用了一秒钟就让她记起了所有事,何其残忍。

她不再说话,拿出钥匙扭开房门让他进到屋内。她向来没他聪明,无论是什么情况,她都不占优势,总是输得丢盔弃甲狼狈不堪。

她从鞋柜拿出寻欢的拖鞋让他换上,沈岩换鞋时眼角不经意间看到鞋柜还有一双男士的拖鞋,他下意识地自欺欺人,希望那双鞋的主人不姓霍。

客厅很宽敞,透明的落地窗开了一半,黄昏的微光照进房间,上乘的花梨木质地板上还余了一层温热。窗帘的色泽是浅淡地青色,没有任何花纹或图案,被风卷起帘角,荡起一片片涟漪。

李夕将买来的菜放进厨房,也没空去招呼他,从冰箱里拿了瓶牛奶递给他,“还喜欢喝这个么?”

沈岩皱了皱鼻子朝她摇头,跟老爷使唤丫鬟似地吆喝,“给我泡杯咖啡吧。”

其实他一直不喜欢喝牛奶,甚至有些抵触。当年李夕身体不好,李天栋想让她多喝些牛奶补充营养,偏偏李夕嘴挑,怎么哄都不肯喝。沈岩为了让她多喝些牛奶,甘愿舍命陪君子,一天一瓶地陪她喝,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愣是一天没拉下。

久而久之,李夕便以为他喜欢喝牛奶,有时候一块出去玩,买饮料时,李夕都会‘体贴’地替他买上一瓶纯牛奶。沈岩为了不伤李夕自尊,拼命的想隐藏住这个秘密,只得继续痛并快乐的狂喝牛奶。

这些事他从未告诉过她,因为他曾经为了她做过很多这种傻事。

太多太多,多到让他如今想来,只觉心酸。

就好像让祈山秘密地支付李雨的医药费,当然了,这件事在李夕得知真相后,便成了祈山的死穴。

如今每每祈山遇到不想干的差事,沈岩只需搬出这件事,祈大助理定会乖乖闭嘴做事。

谁让他二百五似的自以为事,当初一时脑热,以为自己能够让boss和李夕化干戈为玉帛,所以在付款人一栏上豪迈的签上了boss的大名。

谁曾想会东窗事发,沈岩那天从溪山回来后阴着脸把他喊到办公室,二话没说,就直接当着他的面打电话到人事部,一字一句地下达了扣除他百分之二十薪水的命令。

而且这个命令的时效是――整整一年。

百分之二十的薪水化为乌有凭空消失,就因为他小小的小小的,小到不能再小的‘失误’,让一向把发薪日当过年一样看待的祈山,自那之后一旦听到同事说发薪水了,就会忍不住把脑袋往墙上砸。

除了让祈山去付李雨的医药费,有时加班到太晚,林诗音先回去了,独剩她一人加夜班,他甚至还会默默地跟在她身后,一直送她上地铁,看到她在空落落的地铁上迷迷糊糊的熟睡过去。

她的小脑袋不听话的来回椅,显然是因为太过疲惫,所以睡得很熟,眼看就要坐过站,沈岩忙拿出手机打她电话,她被铃声惊醒,匆忙起身下车,一边战战兢兢地问他是不是公司出了什么事需要回去

善后。

他跟着她一起下车,实在找不到深夜打电话给她的借口,只好胡乱说了句,“只是想提醒你,明天上班的时候记得给我买杯咖啡。”

然后便急忙挂断电话,生怕无力招架她的疑惑质问。

直到送她到达家门口,看到客厅的灯发出一阵温热的暖色调,才会转身离开。拨通祈山的电话让他赶紧开车来接他,哪怕那时候祈山已经睡得昏天暗地。

还有刚才。

他眼睁睁看着霍青把她带走,心烦意乱,再也没心思放在工作上,只想找个地方好好喘口气。于是他开着车子像无头苍蝇一般乱转,当他回过神来,却发现车子已经到了她家附近。

像是一种蛊惑,让他不受控制,只想无限地接近有她的地方。

抬起头,正巧看到她提着一堆果蔬从商场出来。不由感到格外好笑,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李夕,做饭跟打仗似的李夕,居然会在菜市场买菜。

他开着车缓缓地跟在她身后,看她蹲下身去逗弄路边的流浪猫,替打球的孝捡挂在树上的羽毛球。进小区时和坐在门口的保安大叔笑着打招呼,一路上似乎都是认得她的熟人,她偶尔会停下来和他们

聊上两句,他会看到她脸上挂着的笑。

那是他久违的笑容,干净的跟十年前一模一样,不掺一丝杂质。

她的幸福让他不禁咬牙切齿,原来没有了他的这十年,其实她过得不错。而他呢

他甚至无法熟睡,常常在噩梦中醒来,每每梦见当年她决绝地弃他不顾,他都会冷汗岑岑,浑身战栗。

李夕将煮好的咖啡递给她,冒着腾腾地热气,咖啡浓香四溢,放在精致的法式瓷杯中。他接过来轻轻茗了一口,纯正上等的蓝山,没有加糖和奶精,原汁原味的苦涩。

她仍然记得他的习惯,喜欢苦咖啡的习惯。

“看来你进步真的挺大,不但会做饭,连煮咖啡的手艺都精进不少。”沈岩将咖啡放回桌上,赞赏地望他。

李夕已经围上围裙开始准备做饭,头也不回道:“都是霍青教的,他喜欢喝蓝山,平时又懒得自己弄,就手把手的把他在咖啡学院学的知识都传授给我了。对了,那个棕色的罐子里有砂糖和奶精,如果

你嫌苦,自己加一点。”

沈岩的笑容僵在唇角。

原来,不过是他自作多情。她学会煮咖啡,不是为了有朝一日煮给他喝。他以为她记得他的习惯,却不过是另一个男人的习惯。

李夕打鸡蛋的手有些颤抖,心里暗暗把自己骂了个遍。差点就漏了馅,可能是在家里的缘故,所以她自然的就放松了警惕。她记得他所有的习惯,记得他喜欢喝蓝山,喜欢最干净的味道,不加糖,不加奶。

但她的记得不能让他知道。如今的记得是她心里最美好的过往和回忆,但若让他知道,势必会成为他嘲讽和讥笑的话题。

幸好有霍青在,让她圆了这个谎。忽然间觉得有个假情人也不错,可以掩饰对某些人的情感,而且绝不会让人起疑。

说完这句话后,那杯精致美味的蓝山咖啡,沈岩再未喝过一口。

她在厨房忙得不亦乐乎,他站在门柱静静地望她,这个画面十年前他曾幻想过。他们结婚,生子。他在外养家,下班后推开门,看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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