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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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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翎钧跟他提“人口生意”,实际上,是在跟他,跟沈家,表明一种态度,他,对柳轻心的态度。

没有人可以取代她。

连与她相争,令她委屈,都不行。

而他,作为沈家人,理应,或者说,必须,给翎钧一个,衬得上他诚意的回答。

“若这些女人,都是如你说的这般,逆来顺受,苟且度日之徒,被卖给谁,好像,还真就没什么太大区别。”

在柳轻心的概念里,女人,最应该具有的,就是自爱之心。

趟无自爱之心,自尊之气,别人,又有何能,对其施救?

这就好像是患病之人。

若这患病之人,自己都没了求生意志,一心盼死……

“罢了。”

“你们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去罢!”

想明白翎钧和沈鸿雪的话之后,柳轻心自嘲的笑了笑,仰起头,看向了颇有些灰暗的天空。

这里是古代。

生活在这里的女人们,大都被三从四德束缚,甘愿,甚至以成为对家族有用的人为荣。

她这样的“疯婆子”,怕是翻遍一座城,也寻不出几个的。

“我只盼,你们在做这生意的时候,别伤天害理。”

“若有女子,有心意所向之人,那得其倾慕的人,亦愿与之相守……”

“莫为三寸之利,毁人姻缘。”

人,总得为自己的喜欢,付出一些东西。

若一人,连对抗自己命运的勇气都没有,又有什么资格,说自己是当真喜欢?

爱极无惧。

恨极无畏。

喜极无怨。

怒极无智。

这是她自恩师手中接下,象征传承的玉牌时,恩师给予她的教诲。

……

吃过饺子之后,白发老者就客气的跟李素告辞。

身为“地主”的李素,亲自帮他挑选了马匹,并将他送出了江南大营。

临行,他回头看向了李素。

见李素着实没有要挽留自己,或跟自己问询什么的意思,才长叹一声,扬尘而去。

见李素矗立原地,一副错事机会的遗憾模样,一直跟在他身边的李七,笑着摇了摇头。

急功易失,近利易损。

他家少爷,自幼便是个急性子。

为此,不知吃过多少亏。

虽他每每后悔,发誓赌咒,日后绝不再犯,可事到临头,他却总难自抑。

不过,他今日听从了自己的劝阻,没有画蛇添足的,去与那白发老头儿套近乎,倒是让他颇感意外和惊喜。

“咱们该回去,处理军务了,少爷。”

李七上前一步,压低声音,跟李素禀告了一句。

李素只是个小小校尉,虽暂时的,被翎钧授权看管江南大营主事,但地位在他之上,又早就被分派了主管事宜的将官们,却都还官在其职。

换句话说,真正轮得到李素处理的军务,并没比之前时候,多出太多。

跟在李素身边的李七,当然知道这个情况。

所以,他跟李素提醒,该回去处理的“军务”,显然,是指的他们刚刚得手的那本,记录了诸多人把柄的暗帐。

“知道了。”

李素答应了一声,回头,看向了站在他背后的李七。

他还是觉得,自己错过了一个,与李铭的亲信结交的好机会。

在他想来,若那白发老者,只是为了考验他,临走,便没必要,再回头看他,更没必要,以一声长叹,代替与他辞别。

虽然,李铭有很多亲信,这白发老人,只是他众多亲信中的一个,不知何时,都可能死于非命。

但李素认为,人脉,总需要一个,日积月累的过程,能结交讨好一个,就总比,一个替他跟李铭说好话的人都没有,要强得多。

“我还是觉得,该寻个机会,跟这位先生,好好儿的喝杯茶。”

“你帮我打听一下,这位先生怎么称呼,可好?”

跟李七,李素永远只会用商量的口气。

他知道,李七,比他聪明的多,敏锐的多,冷静的多。

如果,李七对一件事,连续拒绝两次,那就意味着,这件事,绝不是他能觊觎。

当然,通常情况下,李素,不会做第二次的尝试。

“老爷最不喜的,就是家中晚辈,与他的亲信保持亲密。”

“少爷可是忘了,旌德少爷,是怎么死的?”

李七永远知道,用什么样的方式,能在说服李素的同时,最大化的,帮他保留面子。

也正是因为这样,比李廿七更晚成为李素下人的他,才步步为营,先是成了李素的书童,之后,又得了“自由”之身,成了李素的“军师”。

李旌德,李素平妻王氏所生的次子,在德平伯府,排名第五的嫡少爷。

十年前,为帮他母亲王氏出气,试图以黄金千两,收买李铭的一个亲信,劝说其毒杀李素。

结果,那亲信非但没受其贿赂,反将黄金递呈到了李铭面前,详述了李旌德试图收买他的前后事宜,李旌德也因此,被李铭下令,于庭院正中,乱棍打死。

彼时,李素已到达东北大营,无缘目睹,李旌德被杀惨状。

但恰巧前往德平伯府,为李素取春衣和单鞋的李廿七,却将彼时之景,详细的讲给了李素和李七听。

皮开肉绽。

血溅三尺。

收尸时,除了头骨,已无一处骨头,不是碎的。

据说,李铭没让李旌德白死,他用这具破烂不堪的尸体,诬陷了一个,与他有隙的武将,那武将,被隆庆皇帝治罪,施以“檀香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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