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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1章 重返大清(26)三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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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过来请过安了,“这小子来没跟你说什么?”

钮钴禄氏摇摇头,“只说没带什么好东西回来孝敬,别的倒是没提。刚坐下,一杯茶都没喝完,他额娘就催了。没离开过娘的孩子,出门当额娘的当然挂心了。”说着,见弘历脸上没有多余的表情,就知道儿子想说的不是这个,“怎么?有事?”

弘历低声道:“儿子知道额娘想相看乌雅家的女儿,可叫儿子说,府里多添一两个都不打紧,这福晋却不能这么来。乌雅家,底子到底是薄了些。”

钮钴禄氏面色有些不好,乌雅家底子是薄,但这总不能真娶皇后的侄女吧。这将来婆媳关系怎么处?心里虽明白,但到底心里有些个别扭,“真看好乌拉那拉家的……”

弘历摇摇头,“年纪合适的身份不合适,身份合适的年纪不合适,这事难成。”

钮钴禄氏犹豫了片刻才道:“倒是也有个人选……”

弘历没言语,等着钮钴禄氏将话说完。

“正白旗佐领关柱的嫡女……”钮钴禄氏低声说了这么一个人选。

佐领?

再是嫡女可她阿玛仅仅是个佐领。

额娘不会平白无故的说了这么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人来。细细一想就想起这是谁了。还别说,这的确是个好人选。别看关柱本身官职不高,但是他有个不得了的阿玛,更有个了不起的姐夫。

他阿玛是马尔汉,他七姐是十三福晋兆佳氏。

也就是说额娘提出来的这个人是兆佳氏的姑娘。是十三福晋的亲侄女。

马尔汉是连着生了七个闺女之后才得了这么一个儿子,老来得子本叫娇惯,这位有出息也有限的很,如今这佐领还是皇阿玛看在十三叔的面子上给的。认真说起来,这样一个人来当老丈人,确实是有些委屈的。可这马尔汉可不是一般人。早年就是先帝宠信的信臣。这人有两件事做的极好,一是给先帝上书要求诛杀鳌拜,一个是给先帝上书扫平吴三桂。可以说是在先帝处于人生最重要的转折点的时候马尔汉都站对了阵营。至此,马尔汉一路高升,直至兵部尚书,后又加封太子太傅。

兆佳氏这一支,虽说马尔汉不在了,但说起来到底是出身名门。马尔汉虽然一个儿子,但亲侄子可不少,这些子侄都已经是有孙子的人了,说起来也是人丁兴旺。更关键的是,通过兆佳家,可以加强跟十三叔之间的联系。

如此算来,这的确是一门再好没有的婚事。

弘历点点头,“儿子记得再过几天怡亲王府有喜事……”

“确实是喜事。”四爷也点头,“要不那天咱俩也去凑凑热闹?”

你哪里是贺喜的?你分明就是捣乱的。

但瞧他兴致昂扬的样子,就知道在宫里是闷坏了。这人如今在这一点上连自己都比不上了。自己老实的呆在宫里,该干嘛干嘛,也没什么不习惯。倒是他,以前是想去哪就去哪,想怎么去就怎么去。享受过自由的人,知道自由的味道。

可你闷了你别搅了十三的好事吧。十三福晋这一胎赶上了先帝的孝期,按照原本的记载,这个孩子就不该存在的。可想而知应该是胎里没养成吧。如今有自己时常赐予的营养品,又有太医在府里,这孩子养下来来,还是个儿子。四爷促狭的给孩子取名叫弘旦。又赶上过了先帝的周年忌,为孙子热闹热闹也未尝不可。

再说了,十三说的热闹,也不过是亲自家兄弟们过去,吃一杯素酒。十三是个谨慎的,即使这样,也先在四爷这里报备了。

可知道的人觉得有资格上门的,还不都得过去送一个贺礼?

这时候你过去,人家是招待客人还是招待你?

刚要拒绝,就觉得袖子被拽的一摇一晃的。低头一瞧,四爷的手正拽着她的袖子晃悠呢。

林雨桐看着那只还在椅着自己袖子的手,“……”话在嘴里转了个圈,到底道,“也不一定非过去吧。也快过年了,要不咱俩去准备年货去。”

“好!”四爷马上起身,“这没孩子就是不行,日子都过差了。”以前快过年了,为孩子准备新衣裳,准备过年礼物,准备给亲戚家的孩子红包,还有走亲戚时候带的东西,那才是真有年味。

苏培盛默默的退出去,心里却翻着个的思量开了:什么叫没孩子就是不行,合着这几个阿哥都不是……

好吧!这事就不该往深了想。

于是,选了个太阳还不错的天气,两人悄悄的出宫了。

两人一身富贵财主的打扮,在大街上晃悠。哪里人多就往哪里去。

“要吃什么吗?”四爷兴致还挺好,“那边瞧着是糖火烧,要不要尝尝?”

那就尝尝呗。

五文钱一个,九文钱能买俩。

老板很会说话,“一瞧爷们就是疼媳妇的,出门知道给媳妇买吃的。拿俩吧,多放糖!”

四爷就乐了,“那是!爷最疼媳妇。”说着掏了十文,“给爷媳妇那个多放一份糖。”

林雨桐笑他,他出门的钱还是管苏培盛借的。

他还当她没听见呢,隔着珠帘子,她都能看见苏培盛那种便秘一般的表情。

尤其是四爷拿到钱以后,还不忘对苏培盛说了一句,“以后爷有了还你。”

苏培盛饶是口舌伶俐,这会子也没法子应答了。说什么?说‘好啊’,这不好吧。孝敬主子三五两散碎银子还要主子还,这不讲究。说‘不用了’,这也不恰当啊,三五两你不看在眼里,难道主子就看在眼里。可这客观上,主子爷确实是连三五两散碎银子都拿不出来的。怎么说都是错的。

跟着只带了三五两银子的四爷出来逛街,手里捧着一个多搁了一文钱红糖的火烧,感觉还挺新奇。

四爷扭脸还问:“好吃吗?”他吃着还成。

“好吃。”真心话。粮食没有任何添加剂,磨出来的细粮,又是在炉子上烤出来的。跟后世那些在烤箱里烤出来的味道还是不一样。而且用料是真足。

大冷天的,捧着个刚出炉的火烧既能暖手又能解饿。

等两人过去了,跟在他们后面的小夫妻俩,女人也捅了捅男人的腰,“你瞧瞧人家。”

“瞧什么?”男人嘟囔了一声,败家娘们,十文钱买杂粮够一家人吃一天的了。但看看家里婆娘那馋样,到底掏了五文钱来,“拿一个,给挑个大的……”

老板好脾气的应着,挨个挑了一遍,终于挑了个满意的,男人拿了塞到女人手里,“吃吧!赶明再不带你上街了,就知道败家……”

女人笑了,也不在乎男人的抱怨,将火烧掰了一半塞到男人的手里,男人不要,女人非要给。男人咬了一口又用油纸包将这一半包了塞到怀里,“回去的路还远,半道上没吃的你又要嚷饿,给你留着……”

林雨桐没走远,边走边听着。扭脸去看那个女人,只见那女人一脸幸福的吃着,半点也不恼。男人嘴里抱怨,但眼神温和中还带着几分得意。比起有些人,他能给老婆买的起零嘴,这是男人值得骄傲的地方。

四爷却没注意这个,而是拉着林雨桐往杂耍的地方去,“去瞧瞧这个,这个看起来才有氛围……”

他们瞧的高兴,却不知道身后酒楼二层的窗户上,刚伸出个脑袋要瞧热闹,只一眼就看到两个特别眼熟的背影,再一看,不远处跟着苏培盛呢,再细看,那侍卫都在不远处坠着呢。

得!绝对没看错!

“看什么呢?”弘昼拍了弘历的肩膀,“哪里来的美人叫四哥失了神……”探头往下一瞧,叫了一声‘妈呀’,马上就又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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