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对决仍在继续,速记员的笔也是不停的在纸上移动着。
辩方:请简略叙述一下你们相识的经过。
金思琦:当时我和他都在九幽殿参加初选,我在考核中受伤了,他主动来照顾我,让我很感动。后来我们一起通过考核进入天宫门,始终都保持着良好的关系。
辩方:当时对他印象如何?
金思琦:印象挺好的。觉得他很善良,很体贴,是个好人。
辩方:可以认为你当时对他是有好感的。
金思琦:是的。
辩方:既然彼此有好感,在被告反复向你提出交往的请求时,你却始终含糊其辞。是否能认为你是抱着骑驴找马的心态,一边吊着被告的感情,一边还在等待更合适的选择?
金思琦:啊?不是,我不是……当时主要是,还没有考虑好要不要谈恋爱。因为我觉得……自己配不上他。
辩方:为什么觉得配不上他?
金思琦:这个怎么呢……就是,他把我想象得太好了,我怕真的交往之后,他会发现我其实没有那么好,就会很失望。那我想如果真的是这样,还不如一开始就不要在一起。
辩方:这样的理由,在座的各位都很熟悉吧,有很多人在婉拒追求时,往往都会,“你很好,是我配不上”,但他们的潜台词呢,其实仍然是“你配不上我”。
辩方:所以原告的理由没有服力,并且从她的行为结果来看,也并没有真正终止过被告的追求。也就是,虽然原告否认有“令被告产生误会”的主观性,但她的表现,的确造成了“耽误被告另外发展感情”的事实。我的当事人在这段感情中,从一开始就和原告处在不平衡的位置。
……
辩方:资料显示,被告曾多次向你起生儿育女的打算,你都没有正面回答,是吗?
金思琦:嗯……算是吧。
辩方:那么你是不愿意给他生,还是没有能力给他生?是心理上的主观原因,还是身体上的被动原因?请正面回答。
(由于问题太过尖锐,金思琦脸色明显僵硬。)
金思琦:这个,后者……吧。
辩方:请正面回答我的问题。
金思琦:是……身体上的原因。
辩方:再确认一下,也就是,你,是无法生育的,是这样吧。
辩方:是先天原因还是后天原因呢?
金思琦:……这个问题事关隐私,我可以不回答吗?
辩方:可以。
辩方:那么具体的原因,在被告当众告白之前,你也是始终没有向他明的,是吗?
金思琦:是的。
辩方:尊敬的县官,我手里这一份,是很多年前原告在小诊所进行手术的化验单。当时的检查资料显示,原告……
(辩方朗诵化验单)
辩方:……综上所述,原告曾和不止一个男人发生过关系,也正是那次手术导致了她的不孕。但原告却将这一切对被告全部隐瞒,这刚才也经过了原告的亲口证实。她对被告,已经是在长期进行有意,并且是恶意的欺骗。
辩方:尊敬的县官,我的当事人出生在一个较为传统的家庭,俗话也,“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他想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完全是合情合理。但在他费心费力,为原告筹办了一个盛大的告白仪式后,第一次听了原告这段,连我们这些局外人都感到不堪的过去。那么作为当事人的被告,情绪失控,甚至是出一些过激的言词,也是人之常情。
辩方:是原告的隐瞒,导致一场喜剧成为闹剧,但作为始作俑者的原告,不但不感到愧疚,反而还在网上以受害者的身份自居,发动一群不明真相的网友,长期对被告进行道德讨伐,对被告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
(辩方朗诵被告收到的部分诅咒私信)
辩方:我方认为,原告在整件事情中的表现,严重侵犯了被告的名誉权,我方将保留追究的权利。
……
辩方:被告是在一个什么情况下,提出和你进行强制pk?
金思琦:当时我是想去把礼物还给他的。我把他送我的东西都还给他了,还有一些已经吃掉用掉的东西,我就用转账的形式还给他,我真的没有贪过他的钱。
辩方:被告要求过你归还礼物吗?
金思琦:没有,他没过。
辩方:所以归还礼物,是你的个人行为?
金思琦:嗯……因为我想既然要分手了,那就断得干净一点比较好,我觉得应该是这样的。
辩方: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在天宫门告白视频中,还是后续被告与原告的网络交流,被告从没有亲口对原告出“分手”两个字。
辩方:被告深爱着原告,但突然得知原告不能生育,他大受打击,需要一段时间冷静。在这个时候,是原告先出“你可以及时止损”,又在事后退还礼物刺激他。这个时候被告实际上并没有下定决心分手,但原告一心要和他撇清关系的行为,却让被告产生了怀疑,猜想原告是不是从来都没有在乎过自己?
辩方:并且,刚才与原告的对话中,她使用了相当多的“我想我觉得”,可以看出,原告是一个主观意识很强的人,她常常会用自己的想当然,来给一件事情定性。那么我们是否可以合理推断,就连原告对被告的指控,其实也是由于她的想当然,所产生的一个误会?
……
辩方:被告最终对你做出“殴打行为”的场所,是在天宫门的pk台,是吗?
金思琦:是的。
辩方:pk台是一个什么性质的地方,请你来为大家讲解一下。
金思琦:它是一个比较公平的擂台吧……就是天宫门本来是禁止员私斗的,但是员之间可以自由发起pk,用一定的积分做赌注,到pk台上战斗,赢的一方就能得到败者的赌注积分。如果是强制pk的话,就会默认用全部积分做赌注。
辩方:也就是,在pk台上战斗,并不违规,对吧?
金思琦:对。但是……不对,可是我当时已经失去反抗能力了,孟昭还是没有停下来,仍然继续伤害我,他这样已经不是正常pk了,他是在泄私愤,从现场视频里是可以看出来的。
辩方:如何证明你已经失去了反抗能力呢?
辩方:如何证明你当时的行为不是一种障眼法,也许你只是想迷惑被告,趁机反击呢?
金思琦:……
辩方:原告尚且不知该如何自证,被告当时刚刚遭遇网络谩骂,又被退还礼物,他无法冷静的思考,所以想要继续将pk进行下去。而pk本身又是原告亲口承认的正当行为。那么,被告在一个正当的诚,做了一件正当的事,他有什么理由要被追究法律责任?
辩方:刚才在双方陈述中,原告和被告的母亲都曾异口同声的夸奖被告,称他善良、孝顺、体贴。双方立场完全对立,没有串供可能,因此她们描述的被告形象,可以认为是较为真实可信。一个被一致公认为善良温和的人,又怎么可能对刚刚分手的前女友做出故意伤害行为?
辩方:最重要的一点,是当事人双方都是修灵者,根据刑法规定,修灵者之间的冲突,不适合用普通人的律法约束。原告的指控,完全是无稽之谈。
辩方:我的发言完了。
……
之后,孟昭接受质询的时候,他一改往日的温吞性格,答得头头是道,显然是早有准备。
从双方表现来,就算人们心里的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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