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侍卫毫无惊恐之色,跪在地上,磕了九个响头,便领命离开。在刘珺的挥挥手下,其余三个侍卫也退下。
“遇到危险,喊一句相公。”刘珺轻轻地咬着我的耳垂,笑道,也大步流星地离去。
正殿里,没有了寒兰香,阴风阵阵,壁上的灯火,绘画出一个个狰狞的蛇影,吓得我左右躲藏了一会儿,想闭上眼睛,却发现黑夜更恐怖。
“区区一个丫头,死了门下数十人,是该检讨一下本宫的用人不当了!”我收敛起小女人的害怕,支撑起淡漠的面容,厉声道。
索马里的经历,令我明白,要想保护自己,就必须表现出你比别人更凶更恶的威慑力。所以我特意创造出一个反差,激起死士的疑惑。
“怎么,连主人都不认得了?”我笑道,将四个黑衣人从头到尾扫了一遍,瞟到其中一个黑衣人应是与蛇有过不愉快的回忆,向下望时闪过一抹忧虑,再眼尖地盯到他胸前露出来的一角绣花手帕,笑意更浓了。
“女人比男人脆弱,若是被毒蛇钻进肌肤里啃咬,必定生不如死。”我背着手,笑道。
其实,我是投机取巧,冒充他们的主子。白羽门神秘莫测,见过主子真容的不多,再加上我撒谎时还能保持天真无邪的神态,蒙一蒙,或许能过关。
果然,那藏着绣花手帕的死士急切道:“主子说过,不会伤她。”
“你们不也在本宫面前发过誓,定不辱使命吗?”我喝道,眼底掠过作为索马里狙击手的戾气。
“主子若是见过那丫头一声尖叫,竟召唤出狼群,与我们搏斗,也会失手。”靠左边的死士冷笑道。
召唤狼群? 想起森林里躺着七七八八的狼头,确实毛骨悚然。念奴作为驯兽师,能够向狼求助,的确不同寻常。难道说她小时候被狼饲养过一段时间?
“那丫头,命属朱雀,兼有百兽护体,杀不得,却不得不杀。”一位年长的死士笑道。他俯瞰着我,凹陷的眸子闪过一缕奇异的喜悦。
命属朱雀?古人是比较推崇命格这些东西的。朱雀,作为上古神兽,地位在龙凤之上。皇帝敢以真龙自称,却不能亵渎朱雀。这条常识,还是刘彻之前假装准备泰山封禅时闲聊到的。那么,得朱雀者得天下,古人也会相信吧?我心中油然升起不详的预感,却找不到缘由,只得任由恐慌在身体里乱窜。
杀不得?我灵机一动,终于明白那位年长的死士嘴角的笑意,大呼一声不好,冲出正殿,抓着刘珺的衣襟,激动地喊道:“落樱小筑出事了!”
语罢,刘珺眉头皱起,示意殿外的侍卫分成两拨,一拨护送刘胜赶去落樱小筑,一拨带念奴回兰兮小筑。尔后,将眼泪簌簌的我拥入怀里,柔声道:“没事的。”
怎么会没事呢?白羽门用的是声东击西。明处,不惜牺牲四五十个黑衣人的性命,牵着我们失常的担忧,落在念奴身上。暗地,趁着刘胜的大婚,光是突袭落樱小筑这条,也杀得我们措手不及。如果我没猜错的话,白羽门想对付的是刘胜……
任何人的命运,都不可屈服于强权之下,即便头破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