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响起一片雷鸣般的掌声。
“好……”
“太好听了。”
“帅气。”好几个女孩迷恋的看着提姆,为他叫好。
提姆拿着麦克风,道:“下面有请,我们丽萨的男朋友,阿哲为大家演唱一首。”
台下一下子就开始议论纷纷了。
“刚刚不说自己什么都不太会嘛,他会唱歌?”
“是啊,这要是跑掉了,不丢死人了。”
“哈哈,我刚刚听到芬迪在那边说,他是在和提姆比赛。”
“和提姆比赛?不是吧,也太自不量力了。”
阿哲听到大家的议论声,还是很淡然,道:“可以给我拿把吉他吗?”
屋里的二十多个人都很是惊讶,就连丽萨都很惊讶,因为他从来没见过阿哲弹吉他。
“还会弹吉他?厉害了我的哥。”
“丽萨的男朋友看上去还很蛮有自信的样子。”
提姆拿了一把吉他递给了阿哲,冲着阿哲说道:“加油。”
提姆这个男孩给阿哲的印象还是蛮好的,作为一个唱将,唱功很是厉害,而且为人谦虚,随和,不像其他的那些人。
阿哲笑了笑,道:“我看你人还不错,认真看我的表演,如果你觉得还不错,以后你可以尝试尝试。”
提姆茫然的点了点头,回到了芬迪和丽萨的身旁。
阿哲坐在了舞台的楼梯上,拿起吉他,道:“送给丽萨和大家一首,只要有你的地方,希望大家喜欢。”
只见阿哲将手抬起,左手在弦上上上下下的游动,右手很有节奏的拨弄着琴弦,美妙的声音就从那简简单单的六根弦里飘了出来。
“只要你的泪光照耀着我胸膛,只要我的生命你肯让我安放,不管外面风雨有多烦乱,日子过的再紧张,我的情绪你的表情,Yeah,Yeah就能释放,只要在你目光看得见的地方,我会永远记住要活的更坚强,要是人生难免遗憾,有你在身旁,已经是最好的补偿,你是我身影流浪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