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掉,再难吃都得好好咽下去才行。
更何况他现在饥饿的情况比还是人类时多上好几倍,不随时随地补充热量的话可是会遭遇到生命危险的。
不对,认真一点来说,毛帽男一旦陷入过度饥饿的话,遭遇到危险的可是周遭的无辜民众才对。
虽然曾经出现过一、两次这种失控情况,但历经数十年来的反复练习,现在的他已经能好好控制自己了。
控制这付怪物般的身体。
“不好意思,借过、借过!”
尽管会造成其他人困扰,但迫切于马尾女性的安全毛帽男也顾不了这么多,他粗鲁地挤开人群不断加速,心跳速度却远远超过脚步。
“啊,等等。”
右手掌压住左胸膛再三确认,毛帽男自嘲般的想到自己根本没有心跳才对呀!
真是的,坏毛病又开始了。
每当愈是紧急情况逼近时,其脑袋里总会冒出一堆穷急无聊的念头或想法。
自从百年前受了危及性命的重伤后,脑袋出了一点儿问题,医生说是记忆受损,对于以前的事情都忘得差不多了。
不,也许还记得一些,例如父母亲长相、出生地闪烁的片段风景,但小时候的过程却宛如破碎纸屑散落风中,拼命想要想起时只能看见一片模糊。
毕竟也是超过一百年前的事情了,以人类有限的记忆力而言,算是极限了吧?
不过百年来经历的事情还算清晰,对于毛帽男来说是不幸中的大幸。
那么为什么会来到这座城市呢?
这座古老地下遗迹与现近城市并存的中央市,是国王城的首都,也是各国网络票选最适合移民居住的世界前五大城市。
市民多元并非毛帽男来到中央市的原因,真正原因也许只有他自己或好友阿加莎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