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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姐盗墓又不靠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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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里的一人一猫如临大敌的同时,安倱却悄无声息了下来。

说他是薛定谔的粽子也不为过,这也正是他当初被斯塔夫选中的原因。他出生的时候,救护车在去往医院的路上翻了,全车人都不幸罹难。

他母亲出嫁之时是自己走上了教堂的红毯,他父亲在当地又只是一个辛苦打工的新移民,并没有多少钱,下葬之前,只好将他母亲停在当地作为破败的一座据说闹鬼的教堂里。

三日后,敲是七月十五,鬼门大开之时,安倱出生了。

当然,是个死胎。

不过既然是个孩子,怎么也要有个小小的棺材,父亲又托人打了一副棺材,这一打,就是四个月。

万圣节那天,棺材做好了,带着千般不舍与万分无奈,他父亲把小小的带着胎血的安倱,安置在了橡木棺材里。

然后就是哇的一声哭嚎,安倱慢慢吸收干净了身上的胎血,活了过来。

然而他父亲被吓得着实不轻,手一滑,被橡木穿透了胸肺,一腔热血淋了安倱满身。

亲友们草草安葬了他父亲,就把小安倱丢到了福利院。

嗯,闹鬼的那种,不用走太多手续。

名字虽说勉强靠上了神兽混沌,却也一听就知道,是含混着糊弄过去的。

恍恍惚惚长到九岁,斯塔夫到福利院送温暖,本来看他阴气太重生气不足,也是不合适做个医者的,却在临行前,看见了他被一辆卡车碾压过去的情景。

他虽然血肉模糊,却并没持续太久,反而出现在了路旁边福利院的门口,又没等斯塔夫惊讶完,就自己活了过来。

——几十亿人可能都没有一个的,真正意义上的“活死人”。

由死而生,既生已死。

斯塔夫主灵修,自然放不下这块宝贝,从此带着他,心肝一样疼着。

只一样,要他死去无数次,来窥探生死,探究人生。

他往常都是在一个失去了颜色的模糊地带,像是人间,又不是人间,扭曲而且夸张,在那有无数的“人”,他可以和他们交流,进而用短短的几十年,过完无数人的一辈子。

人死前确实会回顾自己这一生的过往,然而那个过程一直要持续到死掉之后的很久很久,就好像突然焦虑失眠,困的发疯又睡不着觉,无数想法一股脑的冲进自己的脑海。

在这个灰色地带中的人,有几种情况,有的漠视或者接受了自己绞尽脑汁的一生,三日返乡都用不了就走了,头七都不回来。这种人要不然一生安详美满,要不然孑然一身,反正都是死后了无牵挂的类型。

还有人魂牵梦萦,逡巡不走,三日,五日,头七,百天,周年,人间给了他们无数祭奠的仪式,有的让他们放下心走了,有的却让他们徘徊不住,如果不能安心离去,可能会成为怨灵,可能会就此消失,也可能会有人接引。

——最后一种越来越少了,他们都说,摆渡的已消失很久了,岸边的花丛也枯败很久了。

这里还有生魂,就是植物人或者偶尔闯入的深度睡眠的人,不小心魂魄离体,进入生死之间。如果有合适的人接引,或者自己求生意志强烈,从活动一个手指开始控制自己的身体,也多半都能回到人间。

再就是那种怨念深重或者戾气惊人的灵体,难分善恶,只是执着于自己的情绪难以自拔。除了攻击性太强的,成为各种恐怖小说的最佳主角,剩下的一般都很喜欢和别人聊天,尤其是安倱这种自带治愈气场的。

他能帮他们理清自己的一声,获得真正的安宁,不用人接应也能得到安息。

安倱安倱,安亡者魂,解生者惑。

倒是给这个区域的治安做出了杰出贡献。

不过这一次大不一样了,画面一点点模糊,他在远处一片黑暗中,有发现了一个小小的光点,然后,本能地朝着移动着。天空中有一只鸟,雪白的身子拖着长长的尾羽,朱砂的喙发出一阵阵悠扬的叫声。

漫长的黑暗中,天地的界限都逐渐消失了。

天之为何?其广无涯。

地之为何?流水汤汤。

天地苍茫,唯一川一鸟,孤舟一只,残花一丛。

突然,一只白鸟不管不顾的开始号叫,然后天地间出现无数应和的声音,无数白鸟穿过漆黑的天幕和猩红的河水,飞向远方。

安倱站在船上,一席黑衣遮住了他周身的一切,然后本能的拿起了桨,接了岸上的人,收了一两个硬币丢进筐里。

那筐里,从贝壳到龟甲,从开元通宝到袁氏大头,还有五毛一块的,黄的白的混杂在一起。

上了船的人不全是安然的,也有暴躁有所牵扯的。

他就和他们聊聊天,这么多年下来,所有人什么脾性,都见过了。

终点处有个白袍的人,看不清模样,他也并不上岸,船上的人下了岸,远远的回望一眼人世,再有什么牵挂的,就唤一只玄鸟下来,说上两句,也就走了。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此去经年,良辰美景,千万人讲过了,也就索然了。

直到有一天,一只玄鸟她如此努力的想冲上船,然而他们之间似乎有着一层厚重的隔阂,可望不可即。

就像岸上那白袍的人,他永远看不透那人的身形。

好像有无数玄鸟在向他传递消息,然后他意识到,似乎是三日返乡的时候了。

他却并没有什么牵挂的,除了小时候匆匆一面,后来却交情不浅的小姑娘。

于是按着自己的想法,他上了岸,走回那片灰色的世界。这里的空间倒是扭曲的一派祥和,连台上的菩萨宝相庄严,慈眉善目,下巴微颔,恋爱的看向世人,身边仙禽瑞兽,好生优雅。

他在几个人中看到了那个小姑娘,可惜,小姑娘看不到他。

有些失望的,他转身要走,然而将离之际,却突然发现了一株盛开的楔,灼灼其华,不可方物,尤其是那份对生命的执着,和当年她风风火火拎着邦妮闯进他已经关门的咨询室的时候一样,近乎火焰一样烧穿了他常年麻木中带来的漠然。

两相对视,又是一眼万年。

有时候,只要那么一个瞬间,你还觉得,活着真好,心脏就还能积聚出,继续跳动的力气。

“咚咚。”

又是几声响起来,已然习惯了刚才的节奏的一人一猫差点直接转换成攻击模式,这才发现,原来师门外响起的敲门声。

老头子过去开了门,门外是一个面目清秀的酗子,西装革履,活像个刚毕业兼职卖保险的。

“您好,嘉怡广告公司公关部门,请问何经理的店,是在这里吗?”

老头子颇为不解,然而好像何欢确实是在这家公司工作,便应承下来,“你们那个何经理,是说何欢吗?”

“是的,您是盛先生吧?”男生微微颔首,有礼貌的微笑起来,却并不十分拘谨。

老头子的疑惑更为严重,“你怎么知道我不是何先生?”

“是这样的,我们公司组织了一次旅行活动,盛爻小姐跟何经理都已经在罗布泊景点了,最近信号不太好,刚刚您不是和公司联系吗,所以她们托我联系您,去一趟公司,办一些手续之后,再去和他们会合。”

迷迷糊糊的,老头子上了他的车,回手关了门,把双目赤红想要吃人的木木pia在了门上。

一抬头却又是熟人,刚刚火车上的男人换了一声轻便的休闲装,憨憨厚厚的对着他打招呼,“老哥,没想到你家闺女也葛这公司上班儿啊,

未完,共2页 /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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