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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旗鼓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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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高承志的强项。他运了两下之后就猛然跳起了,凭着体重的优势压住了陈光,这球陈光再也不能飞起,只能看着他擦板打进。

这是一个很简单的进攻,正因为它简单,才彰显出高承志扎实的基本功,他信奉“能进的球都是好球”这样的篮球理念,不免在这种动作上精益求精。

从这一点上来,高承志拥有他们都不曾拥有的可贵品质。

打成这个球之后,高承志举起了他粗壮的右手臂,使劲握了握,上去和准哥击掌。准哥迎合他,也朝毛毛点零头,起码毛毛起到了引开陆瑜廷的作用,毕竟陆瑜廷的弹跳,也是惊饶武器。

可是高承志并没有觉得扬眉吐气,还是因为这实在是一个太过简单的进攻,从技术上,不够酷炫!

不够酷炫的单挑不是好的单挑!

谁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时候兴起的风气,毛哥曾经在炎烈的夏日问到阿亨:“为什么我投篮进球不算我赢呢?”

……

连续被准哥一队打进好几个球,黑神有点高兴,他没有忘记他的目的,这不是一场重要的对决赛,而是一场选拔赛——虽不够正式——黑神明明是在为自己找一个可以纵横城市的球队。

而这个球队,马上就迎来他的首战,那是一场关于新篮球手名誉的战斗,已经被郑绍等人策划得当。

黑神一定要找到一支符合自己理念的球队,然后带着他们去参加篮球手的试训,这将是他人生的关键一环,“枪杆子里出政权”,他深信这句话的正确性,心中就笃定了眼前的这些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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