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斯莱斯车内一位有了轻微啤酒肚的中年人,嘴里叼着雪茄,“那个玩意怎么还在跟着?一群废物,大白天恨不得将整个市都给闹翻了,还没有将他给解决,这倒好,还让他跟在老子的屁股后面了,知道老子是要去干嘛吗?”
坐在他身边一左一右,一看就是保镖的两个人脸色变得不自然,也不敢接话,坐在副驾驶上的人,已经拿出一把·手枪,正在检查弹夹。
“已经离得不远了,下去解决。”中年人淡淡的说道。
不用特意说明,司机立刻踩了刹车,副驾驶上的人将枪留在了座位上,下车而去。
天黑路窄,再好的车也开不快,开出去一百米之后中年人终于看到那道跟着的灯光停了下来,很是满意的抽了一口雪茄。
“再往前十公里,停车!”
“是!”
……
骑在如同开拖拉机般的摩托车上之人,胡子邋遢也就罢了,还鼻青脸肿,一只眼睛肿的只剩下一条缝,正在努力的看向前路,突然一块大石头迎面砸来,顾不得那么多直接侧面倒了下去。
虽然骑得不快,但是也有四十公里每小时,这一摔下去没有被摩托这压着,却还是在惯性的作用下向前过去,滚了两圈就看到有人手持一把匕首向他冲来。
大早上坐在街道那边等,以为是等到了,不要命的直接冲车而去,不曾想是对方给他设的局,直接在大路上就上演了一场九死一生的血战,最后是抢了一辆摩托车这才逃了出来,没有被他们打死也没有被抓起来,最意外的是他运气好到爆的是在跑路的时候遇到了正主。
好不容易遇上了,怎么可能会眼睁睁看他离去,一身是伤又怎么样?能弄死他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