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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一章 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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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她的风衣,“你热的吧?”

这个台阶不能错过,孟秀连连点头,甚至用手掌当扇子给自己扇了扇风:“是啊,好热,这衣服真厚实。”

许意外一本正经的贴心道:“你脱了吧,我帮你拿着。”

孟秀早就想了,她都要热成狗了!陪着楚诗瑶逛了这么久,她的后背都快湿透了,她刚拉下半截拉链,电光火石间想到什么,迅速又把拉链拉了上去。

“我怕感冒。”她说。

要死啊,她里面还穿着许意外的白衬衫呢,原本她是应付楚诗瑶的,怕门外来的是个狠角色,一上来不问青红皂白的就扯她衣服拽她头发的,所以她给自己穿了第二套保险。谁知道来找许意外的不是个疯,而是个话有点多的小公主,再加上搭配衣服,她顺路穿了。

现在要是把外套脱掉,衬衫被许意外看到,凭着这货自恋的嘴,还不知道说什么呢。以,万万不能。

许意外微微感到疑惑,但是他不强人所难的事,孟秀不愿意他就没继续追问下去了一直被晾在一边的楚诗瑶有了发言权。

“姐姐衣服没带,还是穿的我的呢,许哥哥觉得怎么样,还合身吧?”楚诗瑶一副求表扬的样子。

许意外这才打量了孟秀的穿着。实际他早就注意到了,脱掉校服的孟秀简直像变了一个人一样,这衣服简单大方又时髦,最主要是孟秀穿起来有种难以言说的美感。她长相是属于无辜净型,最适合的衣着大概就是那种白色仙女裙子了,现在是有种沉淀复古的美感。

“不错的。”许意外由衷说。

人不错的,衣服跟着不错了。

楚诗瑶被夸奖了很开心,把刚才许意外对自己的忽然那点小情绪烟消云散,她抱着许意外撒娇道:“许哥哥,我也想要娃娃。”

许意外就像把楚诗瑶当成孝子一样哄:“你说那些,不行哦,都是给姐姐的,你要是想要,回头让老丁给你品店买。”

老丁是家里的司机,楚诗瑶也知道。

楚诗瑶当然满心不愿意,可是她不敢对许意外过分的闹,她心里还是有些怕的,她虽然痴迷于意外,可是他生气起来也好。

楚诗瑶像被霜打的茄子,整个人都衰了一半。

孟秀看着两人的互动,忽然觉得许意外好棒。

心,又不自觉的跳起来。孟秀知道,今天,她又对许意外多喜欢了一点点。

可是这最后肯定没结果,孟秀忽略点心底的那点复杂,安静下来。

许意外忽然发现,孟秀穿的是酒店的鞋。酒店的鞋都是一次性的,质量再好也是为了一次性而设计的,板底很薄,许意外表面混迹于此,街道上多少石子他都一清二楚,所以他顿时就停下来脚步,盯着她的脚:“你脚不疼吗?”

忽然被这么问,孟秀有点猝不及防。这个鞋底,虽然走了很远的路有点不舒服,但是还是在能容忍范围之中,所以她一直都在无视,被这样问,可能是心理原因,她觉得自己脚上疼的,而且身子很累。

许意外看她那样儿,当即在孟秀面前半蹲下来:“上来,我背你。”

忽然来的霸道模式是怎么回事儿?

孟秀还在犹豫,许意外已经催促:“快点,不然我把你鞋扔了。”少年恼怒的瞪她:“你好坏哦!你以前可不会这样子的!”

这句话猝不及防的击中了孟秀心底最的一部分。她不禁喃喃自语:“是吗?”

她以前,不这样吗?

是了,刚重生归来,她满腹的都是算计和报仇,不相关的事绝不多接触多发言。那是什么时候,她的情绪又变得丰富了呢?

脑海里闪过一道站姿永远没个正行说话痞里痞气的身影,她若有若无笑了下:“这样不好吗。”

少年看着她,说:“好。”

孟秀没了玩乐的心思,对着少年笑了下:“那我:-D走了,希望以后还会见面。”

孟秀快走到门口,只听扯糖果纸的的少年微微拔高的声音:“我叫朝阳,朝思暮想的朝,太阳的阳。”

孟秀转头:“为什么忽然想告诉我你的名字?”

朝阳的眼睛半眯起来,像是最珍贵的宝石,闪发着纯粹的光:“你不是说希望以后会再见吗?一定会的!我告诉你我的名字,怕到时我站在你面前,你认不出我。”

孟秀笑了,笑容甜而软:“我知道了。我叫孟秀,孟母三迁的孟,一枝独秀的秀。”

朝阳对她挥挥手。

十七岁的少女,轻盈的身姿就消失在了金灿灿的朝晖中,隐没在了云照四海的晨光里。微风穿过门吹在人的脸上,带来一阵甜腻腻的糖果香。

上辈子的孟秀永远不知道,她也曾是哪个男孩的一整个青春过。仅仅是一面之缘,紧紧是一句关切的问语,就被记住了好多年。

朝阳关上门,回了里屋,坐在用木头搭建的桌子旁,从抽屉里拿出了用攒了好久的零花钱在那个卖文具价格抬的超高的品店挑的最漂亮,纸面印的最美,从未打开过的日记本,又从笔筒里抽出一支黑笔,在纸上徐徐写道:

我叫朝阳,朝思暮想的朝,太阳的阳。母亲说给我取这个名字的寓意是比如初升的太阳,朝气蓬勃、代表新生。“阳”代表的是光明,有光明就代表希望。叫我在未来的日子里,勇往直前,而母亲说的这样,我从未做到过。

母亲说,我出生是个意外,不在她的计划之中,但是既然上天把我安排到了她的身边,她就好好对待。家里不好,父亲常常出去赌博输光了所有陪嫁,让这个家加摇摇坠。最后,母亲落得个劳猝死的结局,父亲也天天喝酒浑噩度日,直到哪天,失踪了。

我从未看过光明,因为我的家糟糕成了这个样子。值到有一天,我遇到了你。那么一个小事情,对你可能只是湖水微风,根本没有注意。可就是这么一件小事情,我铭记你于心里好久。

那天,我偷跑出家去街上玩,有人想抢我的狗。那怎么行,那可是陪我长大的伙伴。后来,我被那人欺负的很惨,我咬了他,他也指着我鼻子骂我是狗。就在这时候,你出现了。你穿着净的校服经过,蹙着眉对那人说这样做不好,那人被学生说的羞愧,没多言的走了。你还从口袋拿出了一块糖,说这个糖很甜。你还问我喜欢吗,我说:我最喜欢的就是吃糖了。抱歉,我撒了谎,其实我一点都不喜欢吃糖。那种甜腻腻的东西女孩子才喜欢吃。

我想还见到你,跟你说有事情可以来找我帮你,于是还撕下了我衣服一角写了我的住址。我心中是期待你得到来的,也知道你不回来。因为,我住的是平民窟啊。

令人意外的是,某一天,你真的来了,在我快要遗忘你的时候,你出现了,让我重新记起了你。我怕我的欣喜会吓到你,于是本能的装作很嫌弃的样子,但是你要知道,那不是我的本意,我很乐意欢迎你的呀。

你是来找我帮忙的,让我去抢一个女生的东西,我不知道你身上发生你什么才让你都有求于我了。我想多帮你一点,打架我不太会,但是我很抗揍。可是你说,就这么简单。我有点失望,但是这点小事还是全力以赴的帮你做到最好了。

我想,这下我们以后真的没交集了。又是一个平常不能在平常的早晨,我还在睡觉,被敲门声吵醒。打开门竟然是你,我以为我出现了幻觉。

你说你是来道别的,我心里兵荒马乱,我不想被你看出来,我低头去拆你给我带来的东西,不是对那些有兴趣,而是不让你看到我眼里的泪水。哭,实在是太丢人了,这是女孩子独有的特权。

我的世界从灯

未完,共3页 / 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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