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有特色,比她从前吃过的还要美味,一时赞不绝口。
“没想到汇金饭店的厨子还有这样的手艺,若是在前朝,这手艺指定是能做御厨的。”
路先生吃完抹了抹嘴,笑着道:“哎呀!今天托了少爷的福,也能吃到这样的好东西,实在有幸!”
正说着话,包厢的门突然被人大力撞开,“哐当”一声巨响,把宋泠月四人都吓得一哆嗦。
撞门的是个穿着短袄和绑脚裤、黑色布鞋的彪形大汉,一张圆脸,浓眉大眼,络腮胡子,一看就是个不好惹的。
他站在门口打量了一眼饭桌上,粗声粗气的吼道:“我道是谁吃了我家老爷的参,原来是一个小白脸儿,怎么,进了汇金饭店就以为自己了不起,谁的东西都敢沾染?”
宋泠月不拿正眼瞧他,这人的打扮一看就是个有钱人家里的打手,不值得她浪费唇舌,伸手倒了一杯茶水,慢悠悠的喝起来。
路先生对这个突然闯进来的粗鲁之人十分不满,起身拍了一下桌子,没好气的道:“这位先生,你怕是走错地方了吧?四肢发达,也要认清楚自家主人才是。”
这话带着几分讥讽和揶揄,那大汉看着愣头青,却也不是傻子,自然能听出话里的意思,嘴里“哈”一声,拿起路先生跟前的盅,甩手摔在地上,张嘴骂了一句粗话,“吃了我家的东西,还敢嘴硬,干你娘的!”
宋泠月眯了眯眼睛,想也没想,起身把手里的茶杯朝大汉的脸重重砸了过去,“嘴巴给我放干净点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