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衔冰块”的游戏,所以突然就传来一阵喝彩声。
“恩。”我不否认,随手倒了一杯白葡萄酒,从那次祁琛泽请客至今,我似乎爱上了这种气息。
“我和柏辰很久没有联系了,真的有很久很久了。”林艺笑笑,自己都有点不可置信的样子。
“是因为你曾经留学吗?”我端着杯子,人却深陷在沙发里,好想就一直维持这个姿势不改变,我喜欢固定,从来都是。
“你一猜就中呢,当初年少气盛,两个人都太要强,就真的各奔东西了。”林艺毫不隐瞒的陈述着她的往事,很简单,却也十分通透。
她根本不用刻意强调,她和许柏辰曾是恋人关系,她也根本无需矫情的说着当初的她和许柏辰有多爱对方。一个美丽又充满智慧的女人,男人如何来抵抗啊。
“未必当初不分开,今后就保证可以天长地久的,所以不必太惋惜。”并不是安慰,也不是幸灾乐祸,其实我已经失去了谈话兴致。
她回以一笑,随后这个话题没再继续,告别时已经过了午夜十二点,有些人兴致浓郁还嚷着要去别处续摊。
林艺送我到家,拐进小区的那一秒,我清清楚楚的看见许柏辰正从另一方打着转弯灯拐进来,我和他的视线在隔了两扇挡风玻璃间相撞。
下车前,林艺与我互道晚安,我打开门的瞬间,她语气十分坚定的对我说:“也许,多年后的我,仍旧疯狂。裴诺,抱歉。”
我苍促的回头,没想到暴风雨前的宁静消散得如此迅速,我对上她那勾着黑色眼线的漂亮大眼睛,微笑的回答:“没关系,爱一个人总是没有任何道理的。”
我头也不回的上楼,我何必做那个破坏气氛的第三者,越来越讨厌许柏辰的可恶。上次明明不欢而散,他怎么就又屈尊的跑来我这座小庙呢。
许柏辰,你的心隐藏得那么隐蔽那么难寻,你让我拿什么来和林艺争。你说只要我爱你就够了,你希望我和林艺去争一争,那从你对上她的眼眸那一瞬起,一次次从眼底流露出来的柔情,让我情何以堪。
“我带钥匙了。”冰冷的声音从背后袭来,我惊惶失措的全身冷颤了一下,很快恢复平静,用了他递过来的钥匙开门,然后整间屋子都随着他的到来而凝固。
“看来,你有做女酒鬼的潜力。”他故意凑得我很近,鼻子抵着我的鼻子重重的吸了几口我吐出的气息,空气里夹杂着未挥散的酒精浓度。
“难道你还指望我变成你喜欢的那样不成?”我撇开脸,分明他身上的味道更恶心。突然我就失笑,我幻想着,假如我的身份是许太太,那么我已经看到了我未来黄脸婆的嘴脸。多可悲,又是成不了真的假如。
“我没说过我不喜欢女酒鬼啊。”许柏辰一脸无害的表情,然后自顾自扯领带,边扯着边走向厨房。
听了这句,我倒是想反问,那你何时说喜欢我过了?
我倒在沙发上不想动弹,他却好心的帮我去泡了杯茶,然后靠过来,嘴唇贴着我的左耳轻轻的说:“下次出去少喝点酒吧,女孩子总是不安全的。”
我冷哼,第一次在他面前歇斯底里的表现出我当初的愚昧至极,放声大叫:“许柏辰,你不会知道我有多么后悔那一次的失业买醉!”
“现在才悔不当初,真的很后悔呢,是不是?”他拉开与我的距离,目光骤然冷却了下来,脸色暗沉的似失色的阳光,褪去了那层金光,它也许便不再温暖。
但许柏辰,你对我又何曾有过温暖可言,一切是我自以为是的维持着最后的骄傲不敢承认罢了。
他又说道:“所以我才提醒你少喝点酒,这种戏码别再反复上演,免得你天天活在悔恨当中不能自拔!”明明是我的指责,对象一时之间换成了他,对我声色俱厉的低吼道。
“那也好过对象是你!”
“裴诺你他妈再多说一句,相不相信我现在就让你痛不欲生!”许柏辰的太阳血边青筋暴起,终于成功的激怒他了,我斜着眼冷笑道:“你除了威胁我还会什么。”
“威胁你?有本事你就别受我的威胁啊。”
“对,我不想再受你威胁了,你给我滚。”我从沙发上站起来,虽仍不能平视着对话,至少也让自己增添点优势。
“你,再,说,一,遍。”他口气轻到若隐若现,几乎是飘进我的耳里,可我当然听得毫厘不差。
他的一字一句,几乎是轻得可以把今晚都踩在他的脚下,怎么高兴怎么践踏。
我重复道:“我让你滚。”
他二话不说,把那杯刚倒的茶狠狠摔在液晶电视的屏幕上,“嘣”的一声,我承受着屋子的天摇地动,一言不发。
这巨大的声响打断了我们的争吵,许柏辰此刻像只发怒的雄狮,虽然在一起总是争执不断,但这样的大怒还是第一次遇上。他冷着脸,声音出奇的平静,真让我觉得怪异非常:“我让你收回刚才说的话,我当作没听见过。”
“我让你滚,马上!”我尖叫,再这样下去,我肯定会发疯。
这样的歇斯底里,恐怕过了今晚,我再不想回忆起第二遍,无论何时何地。
我和许柏辰对立而站,他又一次摔了我茶几上的玻璃物品,我倒在心里偷笑。有谁见过许家公子这样有失风度过。逐渐,他的面色转而淡然的苍白,仿佛内伤了。
空气就这样静了下来,玻璃碎片落一地,而那个人,在橙色灯光下,好似越来越模糊。原来,是我的泪,沾湿了眼眶。
我居然当着他的面,为他哭,我忍着最后所剩无几的骄傲,狠狠推开他。
我看着他欲言又止的表情,最终却自觉转身。
谁知,他停留在原地迈不开步子,只是不屑的对我留下一句话,寒冷的近乎绝望:“主动送上门的女人,又有多少清高可言,我又何尝不是悔不当初。”
潇洒的关门离开,我立刻蹲下来把地板吐了一地,想凭着全身的力气站起来,腿脚不听使唤的麻木到一动不能动。
一周后的我,复又披上了神采奕奕的大衣,若是早晨时间宽裕,我也爱化上精致无比的妆容。工作之余,偶尔会约上三五好友泡吧,空虚的成人世界,管他有多真或多假。
宇伦是本城中一家大公司请的法律顾问,这一去成都就是大半个月了,今夜抽空回来,我们约在咖啡馆见面。他算是清瘦,因为工作需要总是穿得西装笔挺,许多女子都对他有好感,他习惯性的选择视而不见。许多人的脾气都相似,既然爱了,就不会再三心两意。
“大忙人,最近辛苦了。”他点了一杯拿铁,等服务员送上咖啡又离开后,我这样说道。
“其实也还好,不过就是不在上海而已。”宇伦有个独特的习惯,就是爱在咖啡中洒几粒盐,我从未尝过那滋味,每次见他那动作,我下意识会皱眉加倒吸一口冷气。
“听说成都是一个适合移民的城市,那里生活悠闲吗?”我问,记忆里,每座城市都有令人向往的理由,有些人爱繁华、有些人追求宁静淡泊、有些人又迷恋水乡小镇。
有些人只狂热爱好旅游,说穿了不过是一群人去到另一群人待得厌倦了的城市而已。
“超悠闲,那里的居民走路的节奏估计比上海地铁站的人要慢三至四倍。”宇伦微笑的接着说道:“有一次还不到四点半,我们一行人连晚餐都吃不到,因为那排街不到五点是不营业的,老板只顾打麻将。”
“我喜欢,大概自身算懒人一个吧。”我捧着咖啡杯傻乐,这世界还有人真心善待自己的,我在心里觉得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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