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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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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总会到来的。’

“草原分裂为四部的时候,他们就能给龙庭带来极大的压力,现在四部合一,明鉴,你身为政务院首脑,可有对策。”

明鉴道:‘院长放心,明鉴已经请陛下的命令,草拟调兵法令:让虎贲军、骷髅师做好了战斗准备,而**……**也在准备当中。’

胖老头知道明鉴的忧虑在何处,**汇聚天下精锐骑兵,自成一国,对龙庭的命令早就置若罔闻,到时候能不能调的动还真是难说。

“难为你了——”秘术把处决令签好,搁在胖老头面前,他一面签字一边随口问:“翡翠的产地在夏末王族也不是很多,供词上说没说是怎么来的,那可和铁矿石一样珍贵哦。”

明鉴站起身来:“铁矿石经费城胡家的手,翡翠来源于鹦鹉城佛拉长泽家族。”明鉴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老虎要敲,狐狸要打。这些魑魅魍魉、趋炎附势之辈,明鉴也要下手清除清除了。”

44、白狼王

白汗帐位于草原的东北方向,大概是东帝国最北端的**向正北大概五百公里的位置。中间都是一片荒原或者草原,而白汗帐往北不远的地方,就是更加无垠的沙漠,沙漠吞噬着草原,把游牧民族往南驱赶,草原民族在沙漠和东帝国之间的肥沃土地上繁衍生息。

在最近的两百年,几十个部落或者经过战争,或是经过联盟,逐渐的合兵成一个巨大的国度,本来臣服于东帝国,成为后者西北屏障的草原帝国逐渐开始趋向于独立。

不管是在景色秀美、牛羊成群的白汗帐,还是庄严尊贵、歌舞升平的龙庭,他们拥有聪明大脑、丰富执政经验的高层都有人意识到,巨大的战争风暴已经开始酝酿,只不过等待某个细小的蝴蝶扇起他的翅膀。

就连龙庭中的一些高官也认为,白狼王统领下的大白汗帐部落是这片帝国大陆上最为强大的民族,他们拥有成批繁衍的骏马,高明的战术和悍不畏死、以掠夺和杀戮为爱好的战士,拥有数万来去如鬼魅的骑兵

长久以来,能够抵挡白狼王的,只有强大的**,**铁骑,天下无敌。他们也同样有身经百战的将军和令人闻风丧胆的铁甲骑士,当然,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们也不太听龙庭的指挥。

一个威风凛凛的将军骑在细颈长腿的宝马上,相对于他的身材,这匹马是过于高大了。

他的身高即使放在他的同族人那里,也显得矮小不显眼。可是没有人敢对他的外表发表任何私下或者公开的言论,因为他就是白汗帐部落的首领,白狼王——兀鲁思。

兀鲁思大概五十岁年纪,草原的光照和风沙让他看上去更老,屠杀和战争让他外表更加坚毅,用祖先的话来说,草原上的汉子,拥有雄鹰的血统,他们出生就会在宽阔的草原上翱翔,用犀利的目光俯瞰大地上的一切生灵。

白狼王身上披着先进的麟甲,外面套着防御风沙的鼹鼠斗篷,头顶金冠,白狼王的金冠顶端有一撮白毛,这是从极为罕见的白色野狼的尾巴和胸口上摘取的。象征着草原上一言九鼎的权威。

兀鲁思不会单独出现,他驻马高地,背后列阵骑兵无数,他们有序的排列,一直延伸到看不到的远方。

此时他细长狭窄的眼睛正顶住正北方向不放,那里是青草和黄沙的过渡地带。再往前进入沙漠的腹地,那里就不归白汗帐部落拥有了,那里有别的帝国,尽管他也是只见过从那里偶尔往返的商客,连那个国家的使者,平时也只见过两次。

肆虐的沙漠正在吞噬他的草原,狂风和风暴出现的频率越来越多,虽然三五年内还不会威胁到他的部落,但是时间一长,他的水草和牛羊势必会因为缺少草料和水源饥饿而死。这是最让他心焦的。

他有三个选择:向西撤退,在经过重峦之后,去和那里的外国游牧民族争抢草原;

向南进攻,啃下坚固的**,饮马龙庭,占据土地肥沃的中原地带。

第三条就是向北挺进,这里虽然是茫茫沙漠,可是听说,里面的绿洲拥有者比草原更好的风光和更美的女人,还有价值连城的石英矿和孔雀石。

一个骑兵从远处的黄绿交界带纵马飞奔而来,他的骑马姿势扭曲变形,看起来十分可笑。但是这却是草原部落在经过数千年演化后,学习到的最高效、最稳妥的骑马方式。老辣的草原人能仅凭他的骑马方式就能推断出这个战士是不是合格的骑手、是不是敢死的勇士。

草原部落一切以效率为先,所有的礼仪都是为战争服务。所以即使向伟大的白狼王禀告事情,也不用下马跪拜。

那个人到兀鲁思马前十步远的距离,拉紧马缰,马作人立嘶鸣。马背上的骑手稳稳的立着身体,岿然不动。等马站稳了,他在马上叽里咕噜向兀鲁思说了一段话。

兀鲁思拧紧了眉毛,用他特有的粗狂、沙哑、尖锐的口音对背后的人喊道:“土狼、白鹰,跟我走。”

他两腿在马肚子上夹了下,他的腿很短,甚至马镫都是为他特制的,骑马的动作多少有些滑稽。不过他的马术却并不弱,千里驹听话的往他指挥的方向飞奔,后头的大队骑手中,分出两只小队,他们都穿着能防御铁箭的麟甲,脖子上都围着奢华的白鼠围脖。

由那个骑手引路,兀鲁思一行人向沙漠的某个方向疾奔,此时沙漠是安静的,但是兀鲁思的直觉告诉他,沙尘暴会在不久后来临。

他们大概奔驰了两个小时,最后来到了一处距离沙漠草原交界带不远的沙地,那里有十几个草原骑兵在等待白狼王的驾临。

先到的骑手冲他们说了几句话,然后兀鲁思和他的精锐亲兵赶到,他看到了地上的尸体。

“拔毒,你是我们最有经验的战士,死在你手里的人可以组成个小部落”兀鲁思对站在地上的一个人喊道:“以你的经验看,这是怎么回事”

“美帅。我带着我的个儿郎们,向别儿哥城去的时候,沿途发现了这两个尸体……“大汉拔毒慢慢地站起了身,用手指蘸着枯裂嘴角上溢出的奶汁,不停揉捻着耳朵上挂着的金环,对兀鲁思说道:“……这些尸体都不是我们的人,他们的战甲非常先进,我猜他们都是沙漠里钦察黄金国的战士,你看,他们现在都成了这幅样子。”

美帅没有说话,矮下身将地上这具尸体翻转了过来。

这个尸体曾经是一个强壮的汉子,体格瘦长,和草原汉子的骨骼粗大,孔武有力,不同,他生前的肌肉应该是紧凑有力的,偏瘦的骨架能形成高瘦的身躯,有助于减少热量的散失,他的主要武器已经丢失了,只剩下还在后腰上的短匕,不过从他生满老茧的食指和虎口,可以看出他曾经是一个刀法娴熟的士兵。

他的盔甲光滑坚固,外面穿着黄色驼皮甲,里面是马甲似的精密麟甲,这种麟甲远远超出白汗帐精锐士兵的配置,甚至连兀鲁思身上穿的那件珍贵的大鹰甲才能与之媲美。

兀鲁思手指触摸到死者的甲胄,这种炼铁熔铸技术只怕连为阙、夏末王族都达不到,它简直就是为沙漠的士兵量身定制的。

现在的他,只是一具驼皮甲上翻卷着巨大的豁口的尸体,这道伤口让美帅只看了一眼就收紧了瞳孔,这是一米以上的宽度的利刃,从他后颈椎上已经凝固的血洞十分醒目,这是他送命的原因。,此时已经粘满了沙尘和爬动的蚂蚁,大片大片黑色血渍把驼皮甲糊的梆梆硬。

“他是突厥留克士兵。”兀鲁思看着地上的这具尸体,说了这么句话。

拔毒差点一口把嘴里的奶酒喷出来,他亲手割裂了两个死者的裤子,然后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

未完,共3页 / 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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