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来要害夫人的幕后主使,看到那女人迟迟未归,肯定会派人出来寻,到时候奴婢就趁机打入他们内部了。”
孟白云神色淡漠:“一夜未归,却在街上游荡,岂不是告诉了对方,你有问题。”
芙蓉忙道:“还是夫人想到周到,那这张脸。”
“我有用,腿。”
她说腿,芙蓉就知道是要装上假腿。
撩开孟白云的裙子,卷起她中裤的裤腿,就看到一条布满勒痕,血丝,淤青,惨不忍睹的两条腿。
尤其是膝盖,因为膑骨是炼铁所代替,炼铁生硬的摩擦着皮肤,每天晚上脱下来,都能连着脱下来一层皮。
但是孟白云不让她垫任何东西,因为任何一层布,都会影响所有人造关节的精巧性。
套上假腿,孟白云撑着床沿起身。
这个动作,往往都能耗费她极大的力气。
因为她起身的那一刻,全部要借助腰肢和手臂的力量,还要保持站稳,不晃动。
比起刚刚开始几天,她现在慢慢的走,小步子的迈,已经看不出什么异样了。
但是走的快活着走的步子大了,依然成问题。
小步走到梳妆台前,孟白云看着那张人皮,面无表情的对芙蓉吩咐:“去找一顶斗笠来,吩咐胡管家备车。”
“是夫人。”
芙蓉回来,孟白云已经不是孟白云了,而是贴上了那张人脸,变成了昨天的刺客,脸衣服都是和那刺客一样,穿的是男装,束的也是男人的冠玉发。
如今鬼斧神工之技,虽然早就知道,可还是感慨不已。
芙蓉性子沉稳,自然不会太表现在面上,只是说了句:“夫人手艺真是精妙,夫人,这是你要的斗笠,马车已经准备好了。”
“你换一套我的衣服,戴上斗笠,坐车去烟翠庄,到傍晚再回来。”
原来这斗笠是给她准备的。
芙蓉没多问。
应:“是。”
夫人做任何安排,肯定都是有理由的。
芙蓉走后,孟白云在脸上铁了一些早就预备好的络腮胡子,愣生生将这张陌生的女人脸,扮成了一个粗犷的络腮胡子大汉。